花灯贺岁战鼓迎春 山西太原2100余人同台竞技“鼓足”干劲******
(新春走基层)花灯贺岁战鼓迎春 山西太原2100余人同台竞技“鼓足”干劲
中新网太原2月3日电 (记者 李庭耀)元宵节即将到来,正月十五闹红火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2月3日,山西太原万柏林区举行2023年“花灯贺岁 战鼓迎春”锣鼓大赛暨花灯展活动,来自全区14个街道选送的15支锣鼓代表队2100余人同台竞技、切磋交流,“鼓足”新一年的干劲。
活动现场,15支锣鼓代表队先后登场,矫健的身姿、摇曳的旌旗、喧天的锣鼓声,鼓手们铿锵有力的鼓点,如万马奔腾、豪放洒脱,又似春雷滚滚、撼人心魄。
来自万柏林区14个街道选送的15支锣鼓代表队1500余人同台竞技、切磋交流。 李庭耀 摄万柏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小军致辞时表示,回顾2022年,该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区经济基础稳固夯实、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和谐幸福的良好局面。
展望2023年,万柏林区也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谋划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太原锣鼓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最早形成大约在南宋宁宗年间,以铙、钹的特有声响取胜,风格强健有力、层次分明,动作劲烈舒展、粗犷阳刚,节奏激越鲜明,表演场面蔚为壮观。
太原锣鼓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最早形成大约在南宋宁宗年间。 李庭耀 摄“我们组织了100人的锣鼓代表队参赛,包括辖区居民、鼓乐爱好者,不少人平时就会在广场、街心花园组织训练。”万柏林区千峰街道宣传科工作人员杨宇星介绍。
万柏林区和平街道窊流社区龙腾奋进锣鼓队100人参加此次比赛。领队闫永胜今年51岁,打锣鼓已有31年,他告诉记者,每年正月初六到正月十五,都有100名左右社区居民聚在一起打锣鼓,“大家一起庆祝过去一年的收获,憧憬来年,我们热爱打锣鼓,希望传承传统文化”。
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李泽邦也参加了此次比赛,他从去年开始练习锣鼓,“能够参赛我很自豪,以后也想继续练习锣鼓”。该校老师祁艳告诉记者,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已把非遗锣鼓文化纳入到校本课程中,学生们可以在指挥的统一引领下,演奏太原锣鼓中的“快流水”“慢流水”等曲牌,部分学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可以演奏《秦王点兵》等经典锣鼓合奏。
此外,万柏林区还组织各单位参与花灯展活动,各式花灯营造出喜庆节日氛围,民众在领略传统民俗魅力的同时,也让该区人气热起来、消费旺起来、经济活起来、城市靓起来。(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