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从“港漂”到“会长” “90后”姑娘在双向奔赴中链接浙港******
中新网杭州1月25日电(郭其钰)打年糕、看烟花、逛灯会……今年春节,浙江旅港青年会会长蒋思雨再次感受到了记忆中儿时的年味。得益于香港与内地“通关”,这是她三年来第一次回到老家浙江海宁过年,与父母家人团聚团圆。
时隔三年,今年1月8日香港与内地迎来首阶段免检疫“通关”,得知消息后,蒋思雨立即订了过年回家的机票。对于常年往返于浙港两地的她来说,“通关”是极大的利好。
2015年,蒋思雨赴香港中文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彼时,一直生活在内地的她参加了浙江旅港青年会赴港新生分享会,不仅认识了很多在香港的朋友,还帮助初来乍到的她解决了不少生活学习中的难题。
“从此以后我经常参加浙江旅港青年会的活动,大家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语言,并且有共同的家乡浙江,浙江旅港青年会也成了我们温暖的组织和家园。”蒋思雨说。
毕业后,在浙江旅港青年会的帮助下,蒋思雨找到了在香港的第一份工作。“当时只是想体验一下这座城市的工作生活节奏,有一段不一样的人生经历,后来因为各方面越来越顺利,便自然而然留在了香港。”
私人秘书、理财规划师、自主创业,蒋思雨笑称自己也曾是“港漂”。她深知独自在香港漂泊的不易,便加入浙江旅港青年会担任执委,组织活动去帮助更多旅港青年。
2021年,蒋思雨接过接力棒,担任浙江旅港青年会会长一职,带领这个5000多名会员的青年社团,成为浙江与香港之间最具活力的纽带。
“过去一年我们克服疫情影响,共组织了46场活动,特别是在浙港两地青年交流方面,我们带领香港青年走进浙江舟山和嘉兴,和两地的青年团体结成了同心伙伴。”蒋思雨告诉记者,浙江旅港青年会还成立了义工团,发动年轻人的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
在蒋思雨心中,2022年浙江旅港青年会登上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的文艺表演舞台,成为他们的高光时刻,在全香港面前展现了浙江青年的风采和面貌。
从“出走”到“回归”,如今蒋思雨带领越来越多香港青年回到浙江,促进两地青年的交往交流。
“香港和内地恢复‘通关’后,对我们来说香港和杭州也是2小时城市圈。”蒋思雨希望今年借杭州亚运会契机,组织更多香港青年来浙江参访交流,让两地青年越走越近、越走越亲。(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